# 110111201 已決標公告

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六堆紀念公園一期工程(多功能集會場所暨廁所)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決標日:110/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許峰賓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0,000
原始預算
$ 1,577,726
底價金額
$ 1,5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晧荏
聯絡電話 (08)7782141
機關代碼 3.76.53.63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聯絡人 廖晧荏
聯絡電話 (08)7782141
傳真號碼 (08)7785895
電子郵件信箱 DDL115@neip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577,72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15
原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建設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100元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3 17:30
開標時間 110/11/2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鯈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符合本案招標標的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2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技術服務契約第2條及第2條附件1所載之監造、其他等服務項目相關服務作業費用皆已包含於本契約金額,各項行政規費以檢具核銷方式辦理 2.開標日期: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30分先行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進入第二階段評選作業,第一次評選會議擬訂於110年12月9日上午9時30分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選後結果以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且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序位第一,且經機構首長或評選委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廠,擇期進行議價程序。 3.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4.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建設課,餘詳委託技術服務甄選須知。 5.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6.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7.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8.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9.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10.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11.更正公告原因:補助機關名稱誤繕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晧荏
聯絡電話
(08)7782141
機關代碼
3.76.53.63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聯絡人
廖晧荏
聯絡電話
(08)7782141
傳真號碼
(08)7785895
電子郵件信箱
DDL115@neip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577,72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15
原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建設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100元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3 17:30
開標時間
110/11/2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鯈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符合本案招標標的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2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技術服務契約第2條及第2條附件1所載之監造、其他等服務項目相關服務作業費用皆已包含於本契約金額,各項行政規費以檢具核銷方式辦理 2.開標日期:110年11月24日上午9時30分先行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進入第二階段評選作業,第一次評選會議擬訂於110年12月9日上午9時30分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選後結果以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且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序位第一,且經機構首長或評選委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廠,擇期進行議價程序。 3.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4.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建設課,餘詳委託技術服務甄選須知。 5.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6.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7.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8.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9.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10.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11.更正公告原因:補助機關名稱誤繕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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