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2501 已決標公告

「屏東縣內埔鄉公有路燈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工程暨維護案」統包工程案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決標日:108/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406,200
原始預算
$ 44,406,2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昌安
聯絡電話 (08)7792001#41
機關代碼 3.76.53.63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聯絡人 吳昌安
聯絡電話 (08)7792001#41
傳真號碼 (08)7783485
電子郵件信箱 ddp101@neipu.g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7
原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功能:本案汰換傳統燈具為LED燈具並要求發光效率≧100lm/w及建置路燈管理系統完成照明設備e化管理,可節省全鄉路燈電費,並藉由路燈管理系統節省人力支出。 效益:本案100W白熱燈/日光燈汰換為35W LED燈、250W鈉燈汰換為75W LED燈具、350W鈉燈汰換為105W LED燈具、350W鈉燈汰換為140W LED燈具,本案每年可節省60%以上電費,且保固期間內承包商須負責維修以節省維修費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08 17:30
開標時間 108/07/09 09:3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20,3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150日曆天竣工(詳如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級電氣承裝業 二.照明設備製造業 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能源技術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50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至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開立繳款書(戶名:內埔鄉押標金專戶;帳號:74901041095296)後至內埔地區農會繳納;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為受款人。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公園路燈管理所,餘詳契約書、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5.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昌安
聯絡電話
(08)7792001#41
機關代碼
3.76.53.63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聯絡人
吳昌安
聯絡電話
(08)7792001#41
傳真號碼
(08)7783485
電子郵件信箱
ddp101@neipu.g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7
原公告日
108/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功能:本案汰換傳統燈具為LED燈具並要求發光效率≧100lm/w及建置路燈管理系統完成照明設備e化管理,可節省全鄉路燈電費,並藉由路燈管理系統節省人力支出。 效益:本案100W白熱燈/日光燈汰換為35W LED燈、250W鈉燈汰換為75W LED燈具、350W鈉燈汰換為105W LED燈具、350W鈉燈汰換為140W LED燈具,本案每年可節省60%以上電費,且保固期間內承包商須負責維修以節省維修費用。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08 17:30
開標時間
108/07/09 09:30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20,3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150日曆天竣工(詳如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級電氣承裝業 二.照明設備製造業 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能源技術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50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至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開立繳款書(戶名:內埔鄉押標金專戶;帳號:74901041095296)後至內埔地區農會繳納;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為受款人。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公園路燈管理所,餘詳契約書、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5.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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