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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納骨櫃新增設備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1.綜合營造業;2.室內裝修業;3.室內裝潢業;4.土木包工業;5.營業項目有骨灰櫃(箱)或納骨櫃(箱)之批發、售、買賣、加工、安裝或製造等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繳納文件費後領取。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二十六號本所行政室收(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1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貳佰元。2郵購者請自備大信封,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附上限時掛號費郵資七十元郵票。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內埔郵局第二號內埔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內埔鄉公所收發。
三.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四.押標金:新台幣10萬元整。
五.開標時如遇比.減價,機關將以電話聯絡投標廠商於15分鐘內到場,未依期限到場者視同棄權。故建議廠商開標時派員參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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