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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q105@neipu.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採購金額20萬額度內,依契約單價保留增購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經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有汽車零件製造、販賣或汽車修理業等相關業者均可,須為政府登記之合格廠商、及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須設有車輛維修廠(其面積須有可同時容納兩部8立方米壓縮式垃圾車之場地)、維修廠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維修廠承租證明合約書、並至少須具有汽車修護技工或技術士執照者乙名(含)以上。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政府登記合格廠商資料、報稅證明文件影印本、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汽車修護技工或技術士執照影印本(含該修護技工或修護技術士勞保加保證明或加保名冊影印本等或足堪證明其為投標廠商僱用者)、押標金票據、投標廠商聲明書、契約書草案、招標附件購領清單、廠商維修廠位置面積及設備切結書、各式清潔車輛機具維修零件表確認書。以上證件文件裝入標封內,開標時當場審查。3.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另填具切結書,以切結保證於決標簽約時繳交廠商之維修廠在內埔鄉轄區交界3公里之內之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或維修廠承租證明合約書)影印本,以做為簽訂契約之要件,逾時無提供,解除得標資格並沒收保證金(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繳納文件費後領取。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二十六號本所行政室收(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1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貳佰元。2郵購者請自備大信封,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附上限時掛號費郵資七十元郵票。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內埔郵局第二號內埔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內埔鄉公所收發。
三.決標方式:訂底價,最低價得標。
四.如開標是日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另辦理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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