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9131122@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3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及郵票新台幣43元
開標地點
923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萬巒鄉公所總務室(二)屏東縣萬巒鄉公所一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應具專業建築師資格,且應為投標廠商之專任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 逕向本所財政課繳納文件費後至收發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萬巒鄉公所收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2.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審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3.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九款之情形核准採限制性招標。
4.屏東縣萬巒鄉公所政風室林主任:電話:08-7812460#14.檢舉專線:(08)781394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電話08-7335620.傳真08-7323654。
5.工作內容查詢請洽本所建設課業務單位,餘詳投標須知、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及採購契約。
6.開標(封)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7.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估價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9.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並繳交決標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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