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923 屏東縣 萬巒鄉 萬和村中正路36號
電子郵件信箱
y9131122@yahoo.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擴充執行至預算金額新台幣9609388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萬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3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及郵票新台幣43元
開標地點
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8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萬巒鄉公所總務室(二)屏東縣萬巒鄉公所一號信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有能力承攬履約標的且依法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財政課繳納文件費後至收發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萬巒鄉公所收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其他﹞:
1.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決標。
2.屏東縣萬巒鄉公所政風室林主任:電話:08-7812460#14.檢舉專線:(08)781394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11,傳真:(08)7323654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民政課工程業務單位,餘詳招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契約書。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次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5.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並檢附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否則無效。
6.電子領標廠商應之投標封附上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簽約,並繳交決標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