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21-01 已決標公告

鹽埔鄉迎接2018年跨年晚會活動規劃執行採購案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決標日:106/07/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鳳凰國際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7,250
原始預算
$ 3,887,2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莉
聯絡電話 (08)7932126#233
機關代碼 3.76.53.60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聯絡人 黃美莉
聯絡電話 (08)7932126#233
傳真號碼 (08)7937125
電子郵件信箱 Ptts1001@ms1.gs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300元請至本所總務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4 10:00
開標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2/31表演時間至次日凌晨一點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具有經政府立案之相關營業或工作項目合法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相關網站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若為學校免附證明文件;其屬個人執業者應檢附前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法人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曾辦理政府機構類似活動經驗者尤佳(有者請附佐證資料,無者免附)。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除上述文件外應含標單及標價清單)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企劃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註: 一、投標文件澄清:投標文件如有需投標廠商說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辦理。 二、參選廠商所提服務企劃書,入選時不予退還,未入選之作品參選廠商可於徵選當日會知主辦單位攜回7份,並由主辦單位存查3份,決標後未得標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依規定不予退還,廠商不得異議。 三、未依本須知各項規定辦理或未依限提出服務企劃書者不予受理。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招標機關僅提供處所與螢幕。 五、契約價金之給付(計費)方式、給付條件(即付款辦法)、履約(工作)期限、驗收方式、延遲罰款、履約保證金發還辦法及相關罰責等請詳閱本案契約書。 六、本徵選須知為契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案聯絡人:屏東縣鹽埔鄉公所黃美莉小姐,電話:08-7932126#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6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美莉
聯絡電話
(08)7932126#233
機關代碼
3.76.53.60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聯絡人
黃美莉
聯絡電話
(08)7932126#233
傳真號碼
(08)7937125
電子郵件信箱
Ptts1001@ms1.gs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300元請至本所總務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4 10:00
開標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2/31表演時間至次日凌晨一點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具有經政府立案之相關營業或工作項目合法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相關網站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若為學校免附證明文件;其屬個人執業者應檢附前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法人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曾辦理政府機構類似活動經驗者尤佳(有者請附佐證資料,無者免附)。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除上述文件外應含標單及標價清單)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企劃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註: 一、投標文件澄清:投標文件如有需投標廠商說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辦理。 二、參選廠商所提服務企劃書,入選時不予退還,未入選之作品參選廠商可於徵選當日會知主辦單位攜回7份,並由主辦單位存查3份,決標後未得標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依規定不予退還,廠商不得異議。 三、未依本須知各項規定辦理或未依限提出服務企劃書者不予受理。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招標機關僅提供處所與螢幕。 五、契約價金之給付(計費)方式、給付條件(即付款辦法)、履約(工作)期限、驗收方式、延遲罰款、履約保證金發還辦法及相關罰責等請詳閱本案契約書。 六、本徵選須知為契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案聯絡人:屏東縣鹽埔鄉公所黃美莉小姐,電話:08-7932126#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