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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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預算金額為後續擴充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履約期限
110日曆天.請參閱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三十八條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履約及延遲付款補充說明
1.本採購案經費由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計畫於105年11月30日竣工後辦理驗收結算付款事宜,廠商須加速施工,雖契約工期為110日曆天,若屆時營建署不同意展延,契約將立即終止並辦理就地結算,以完成部分予以計價,未完成部分及進場材料則不予計價,且自通知結算日起,未完成部分本所有全權處置權,廠商不得有任何異議,請廠商投標時審慎評估考量。
2.本案得延遲付款,俟上級補助經費核撥後,始得請領估驗款及尾款。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總室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企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字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鹽埔鄉勝利路32號本所總務室.(請自行預估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以網路下載方式取得.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圖說費一百元(合併購買),郵購另需加附回郵資(票)壹佰伍拾元,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怒不受理。
檢舉專線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647.傳真:02-878976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委員:02-87897530
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電話:08-7335620.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屏東郵政60000信箱
鹽埔鄉公所政風室 :電話:08-7932126-11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電話:02-8590-2866. 傳真 :02-8590-296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為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信箱、(三)傳真電話:(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pechief-p@mai1.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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