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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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開標地點
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本所四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履約期限
設計為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送預算書監造為工程決標日起至驗收完
廠商資格摘要
1.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 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參加甄選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須有:建築、土木或環境景觀工程規劃、設計或管理等服務項目;另建築物部分須由建築師簽證。
附加說明
一、受理檢舉電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11 傳真:(08)7323654。
二、【開標地點】:本所四樓會議室
【評選時間】:本所另行通知。
【押標金額度】: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須繳納決標總價(契約金額)百分之五作為履約保證金。
【領標方式】:
1.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2.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3.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4.本案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其 它】:
1.收受標件時間及地點:請將標單與服務建議書10份裝箱(標件請註明標案名稱)於截止收件時件前送(寄)達本所服務台收件。
2.服務費用計算:採建造百分比法(固定費率)計算為建造費用之6.850%(500萬以下7.875%、500萬至1000萬7.500%、1000萬至5000萬6.600%)。
3.工作範圍及預算:『屏東縣里港鄉三和國小通學步道及瀰力路周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工作,本案總工程費計新台幣4,390萬元整。
4.如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75條規定辦理。
5.本案服務建議書內容及評選細節請參照【徵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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