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tll1028@mail.linluo.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9屏東縣麟洛鄉麟蹄村中山路15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9屏東縣麟洛鄉麟蹄村中山路158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行政室繳納文件費新台幣200元後領取(電子領標減半)。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截止日止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70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麟洛鄉公所)逕寄「麟洛鄉中山路158號」本所行政室購領(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於投標截止前寄達屏東縣麟洛鄉中山路158號行政室收或麟洛郵政23號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麟洛鄉公所行政室。
3.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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