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913屏東縣萬丹鄉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leewilson591114610326@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開標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且具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亦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1)投標廠商聲明書。
(1-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a)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者,應出具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b)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出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c)參與內政部營建署所辦理市區無障礙設計講習結業人員結業證書影本及受聘於投標廠商之勞保證明(本所於本標案決標後有查驗相關文件正本之權利):
(1-3) 納稅證明一份:
(1-4) 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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