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4f100@hengchu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一樓鄉親接待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恆春鎮公所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須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 (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環境(衛生)工程、土木或水利科之工業技師(擇一)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足以提供技師簽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無。
附加說明
1.本案資格審查後於擇期召開評選(審)。評選(審)入選後,另辦議價。
2.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4.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6.本工程結算驗收後,經費俟上級補助款核撥本所後,再行支付。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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