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106@mail.dungga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 本 費: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新台幣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第一銀行東港分行東港鎮公所75230094345東港鎮公所保管款專戶;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東港鎮公所為受款人。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3.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20415轉647。傳真:(08)732365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本所政風室〈08〉8324131轉118。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4.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5.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6. 得標廠商押標金轉充為履約保證金。
7.投標時須檢附廠商及相關人員責任切結書。
8.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應附文件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須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代之(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9.開標時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價格,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價格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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