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ons@chauj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差額;期間為履約期限;數量為原契約已有項目劐招標文件標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分,採原契約單價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第五三號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潮州鎮行政室收發(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八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之丙等以上之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2.特定資格:無。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卅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行政室總務至領取。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十八號本所行政室總務(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下載電子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檢舉電話與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0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信箱。屏東調查站 (08)7368888 ‧屏東郵政60000信箱。
備註
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投標須知。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
復上班日始舉行。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
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工程保固期3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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