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m650207@hot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機關實際執行狀況得再延長4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第五三號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投票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潮州鎮行政室總務(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八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機構適用工程顧問公司規定者、社團法人團體、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
2.餘詳如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卅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總務,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十八號本所行政室總務(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下載電子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檢舉電話與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0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信箱。屏東調查站(08)7368888‧屏東郵政60000信箱。
備註
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投標須知。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
復上班日始舉行。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
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採複數決標(兩家廠商以上),並於開標時與次低標廠商議價至最低標,若無次低標廠商可議價,則取一家廠商決標。
5.履約標的: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1).契約訂定後,由得標廠商派駐專業工程人員至本所辦理規劃設計監造工作,負責執行工程內契約要項及協助甲方辦理規劃設計,而專業工程人員之學經歷須報甲方核備後執行。(2).協助甲方提報專案計劃申請補助經費,必要時須協同甲方至補助單位辦理簡報,並製作相關書圖簡報。(3).個案工程得標廠商辦理監造時,本所得隨時抽查,若監造人員未依規定履行,每次扣除金額1000元,至契約金額之20%為上限。(4).經本所發現得標廠商無法確實履行契約規定,本所得立即解除契約,並另行辦理招標,及依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法令核處。(5).甲方辦理地方說明會或簡報,得要求得標廠商提具3D透視圖等相關資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潮州鎮零星基礎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