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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係因應紙錢集中燃燒政策推動後,平時紙錢集中處理量已相對增加,且於農曆七月等宗教活動期間,紙錢送燒量短時間內顯著提升,既有處理設施於尖峰時段易面臨處理負荷集中之情形,爰規劃設置紙錢專用金爐及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補強尖峰期間之處理量能,確保紙錢得以即時、妥善處理,同時兼顧空氣污染防制之環境保護措施。 本計畫新設兩座紙錢專用金爐,每座焚化能力≧300 kg/hr,採過量供氧設計,使紙錢充分完全燃燒,降低黑煙、未完全燃燒物及殘渣之產生,減少有害物質排放,並提升燃燒效率,預期灼燒減量可達約1~5%以下。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部分,採旋風集塵器去除大顆粒粒徑(去除率約60~65%)、袋式集塵器去除細懸浮粒狀物(去除率約95%),並設置觸媒反應塔以去除戴奧辛等污染物,確保廢氣排放符合相關空氣品質排放標準。 另本案規劃設置管理室、公共廁所等附屬建築設施,以利場區有效管理及環境維護,並提供民眾安全、整潔之法事空間,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30日曆天,工程部分240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由下列資格者共同投標,其他內容詳投標須知:
1.具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依法登記有案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且營業項目代碼須有「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或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或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至少包含一項資格。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建築師資格。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
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建設課陳建逸先生(電話:08-7560101分機319)。 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8.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9.餘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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