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94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屏東市清潔隊各式公務車輛輪胎換補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決標日:115/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統翔輪胎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61,600
原始預算
$ 1,800,000
底價金額
$ 1,710,000
決標折數
67.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1 - 橡膠輪胎和內胎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介仁
聯絡電話 (08)7560101#326
機關代碼 3.76.53.51
單位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聯絡人 洪介仁
聯絡電話 (08)7560101#326
傳真號碼 (08)7535228
電子郵件信箱 jiehzen@pt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採購預算金額額度內,依契約單價保留增購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經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30
開標時間 115/01/07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或於採購金額用罄為止,兩者其一先屆滿,則立即終止合約,詳契約第七條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合法設立,具有履行本案能力之廠商,餘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政府工商登記之合法廠商2、最近一期報稅證明文件。(如下說明)3、具備汽車維修技術士乙級證照乙名。4、配備換(修)補各式輪胎專用維修車輛乙部以上。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標單。2、標單附表(1~3)。3、押標金票據。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投標廠商聲明書。6、切結書(1)。7、專用維修車輛行車執照影印本(行照內須註明配備補換胎用具)。8、汽車維修技術師乙級執照影印本(含該汽車維修技術師勞保加保證明或加保名冊影印本等足堪證明其為投標廠商僱用者。若檢附之汽車維修技術士乙級證照為該投標廠商負責人時,則免附勞保加保證明或加保名冊影印本)。9、政府登記合格廠商資料。10、最近一期報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以上證明文件裝入標封內,開標時當場審查。
其他: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其他 :1. 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清潔隊陳孟哲先生(電話:08-7361318)。 6.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7.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8.餘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介仁
聯絡電話
(08)7560101#326
機關代碼
3.76.53.51
單位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聯絡人
洪介仁
聯絡電話
(08)7560101#326
傳真號碼
(08)7535228
電子郵件信箱
jiehzen@pt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採購預算金額額度內,依契約單價保留增購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經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30
開標時間
115/01/07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或於採購金額用罄為止,兩者其一先屆滿,則立即終止合約,詳契約第七條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合法設立,具有履行本案能力之廠商,餘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政府工商登記之合法廠商2、最近一期報稅證明文件。(如下說明)3、具備汽車維修技術士乙級證照乙名。4、配備換(修)補各式輪胎專用維修車輛乙部以上。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標單。2、標單附表(1~3)。3、押標金票據。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投標廠商聲明書。6、切結書(1)。7、專用維修車輛行車執照影印本(行照內須註明配備補換胎用具)。8、汽車維修技術師乙級執照影印本(含該汽車維修技術師勞保加保證明或加保名冊影印本等足堪證明其為投標廠商僱用者。若檢附之汽車維修技術士乙級證照為該投標廠商負責人時,則免附勞保加保證明或加保名冊影印本)。9、政府登記合格廠商資料。10、最近一期報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以上證明文件裝入標封內,開標時當場審查。
其他: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其他
:1. 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清潔隊陳孟哲先生(電話:08-7361318)。 6.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7.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8.餘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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