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05年12月31日前並不逾採購金額(113萬4,000元)額度內,依契約所訂單價、比例,保留增購權,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郵政第115號信箱或本所工務課(發包中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具有閉路(有線)電視系統、監視系統、通信工程或電器承裝業相關業務之廠商,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工務課林信宏先生(電話:08-7518772)。
6.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7.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8..餘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
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工務課林信宏先生(電話:08-7518772)。
6.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7.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8..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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