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2-1 已決標公告

屏東市立殯儀館火化爐及空汚防治設備更新統包工程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決標日:105/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亞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500,000
原始預算
$ 5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國華
聯絡電話 (08)7511359
機關代碼 3.76.53.5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聯絡人 蔡國華
聯絡電話 (08)7511359
傳真號碼 (08)75352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pt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基於現有火化爐設施設備老舊又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異味與黑煙逸散污染嚴重除不符合現有環保法令亦遭居民抗議,故本次火化爐汰舊換新工程除了前端火化處理設備外,並設置針對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除能有效率且提升火化品質,並且有效縮短火化所需之時間,增加每日可以火化大體之數量、並透過火化爐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界面之整合降低日後操作人員於現場操作之複雜性,亦可有效降低異味以及黑煙之生成影響周遭環境衛生,祈能符合環保法規亦能降低民怨達到永續環境經營之目的。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6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郵政第115號信箱或本所工務課(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施工合計210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廠商資格條件說明書及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詳本案廠商資格條件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 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工務課邱凡宇先生(電話:08-7518772)。 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8.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9.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5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國華
聯絡電話
(08)7511359
機關代碼
3.76.53.5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
聯絡人
蔡國華
聯絡電話
(08)7511359
傳真號碼
(08)75352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pt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基於現有火化爐設施設備老舊又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異味與黑煙逸散污染嚴重除不符合現有環保法令亦遭居民抗議,故本次火化爐汰舊換新工程除了前端火化處理設備外,並設置針對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除能有效率且提升火化品質,並且有效縮短火化所需之時間,增加每日可以火化大體之數量、並透過火化爐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界面之整合降低日後操作人員於現場操作之複雜性,亦可有效降低異味以及黑煙之生成影響周遭環境衛生,祈能符合環保法規亦能降低民怨達到永續環境經營之目的。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6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郵政第115號信箱或本所工務課(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施工合計210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廠商資格條件說明書及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詳本案廠商資格條件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
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
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工務課邱凡宇先生(電話:08-7518772)。 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8.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9.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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