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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shb004@oa.pt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北棟2樓(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履約期限
自109年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
2.依法登記之民間法人(包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團體或機構。由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附加說明
應檢附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
(1).本證明依法令無規定者得免附。
(2).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其營業項目由招標機關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項目認定之,如經招標機關審查結果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所投之標為無效。但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且機關從其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得以認定者,或非屬許可業務於登記證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不在此限。
(3).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投標廠商授權書。
6.標單。
7.證件審查表。
8.服務建議書1式6份。(撰寫方式詳如屏東縣109年護理機構督導考核實施計畫)
本案聯絡人: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蘇護理師,電話 (08)76629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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