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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有標購剩餘款,本局將視業務需求辦理後續擴充,增加藥品數量,並以本契約之條件及價金(決標單價)增購及核算付款;有關後續擴充之執行由本局通知契約廠商同意後再行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 份新台幣 50 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 元 ;親自購領:現金 。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44,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47,000元整;第3項:新臺幣24,000元整;第4項:新臺幣14,000元整;第5項:新臺幣28,000元整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與招標標的有關:應繳付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來不及可提供前一期)。
2.與履約能力有關:取得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或販售之相關許可證明文件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局行政科購領。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欲購買之標案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逕寄「屏東市北興街56號」本局行政科購領。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相關申請及下載作業逕洽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免付費電話:0800-080512)
二.押標金額度:第1項:新臺幣44,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47,000元整;第3項:新臺幣24,000元整;第4項:新臺幣14,000元整;第5項:新臺幣28,000元整。
三.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
四.本案採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六.本案採分項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分項報價及決標並分項簽約及驗收。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76,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