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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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親自購領:現金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1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ㄧ:(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2)研究機關或法人組織:依法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3)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明。(4)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中央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所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證明文件。
2、本計畫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及檢測項目必須由中央認可之檢測機構為之,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地下水檢測類。(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土壤檢測類。
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資格,得就上述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3、投標廠商應與分包廠商簽訂合作協議書,並於投標時應檢附經雙方用印之合作協議書正本(明確載明目的、範圍、數量或金額、有效期間等)及分包廠商相關資料,前開資料請附於證件封及服務建議書內。並於決標日起10日內由得標廠商檢具經法院公證之合作協議書正本(內容同投標時檢附之協議書)予本局,未依規定提出前開資料,本局得終止契約並不賠償相關損失。投標廠商不可與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紀錄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局行政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欲購買之標案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逕寄「屏東市自由路271號」本局行政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相關申請及下載作業逕洽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免付費電話:0800-080512)
二.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三.本案為不分段開標,110年1月21日為資格審查並宣布投標標價,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擇期辦理評選及議價作業。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七.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8-7364605,傳真08-73646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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