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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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親自購領:現金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1號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為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等其他得以承攬環保技術顧問業務等相關機構):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 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2.國內財團法人環境保護、永續發展、環境工程、技術污染控制等相關研究機構。(須檢附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及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局行政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欲購買之標案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逕寄「屏東市自由路271號」本局行政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相關申請及下載作業逕洽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免付費電話:0800-080512)
二.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三.本案為不分段開標,109年12月17日為資格審查並宣布投標標價,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擇期辦理評選及議價作業。
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五.履約期限:自110年1月1日(若決標日為110年1月1日後則以決標日次日起)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工作期間須於110年6月30日前提交期中報告乙式10份,於期中報告審查後15日內將委員意見回覆同意修正;110年11月30日前提交期末報告初稿乙式10份送請機關審查,於期末報告審查後15日內將委員意見回覆同意修正,並提送修正稿2份予機關,俟機關核可後於7日內提出正式定稿本5份、光碟片5份,及將計畫成果其衍生之資訊上網登錄詮釋資料並上傳或交付實體檔案,經機關認可後始得結案。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七.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8-7364605,傳真08-73646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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