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二七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ilong888@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二七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二七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具有承辦本案標的能力旅行業或相關業之廠商等具有國外旅遊服務項目且符合本
案招標標的之相關廠商。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
1.政府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主管機關立案證明文件)。
(1)「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以下列文件列印代之)。
(2).以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營業項目資料。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相關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2.旅行社或旅遊業者請檢附旅行業執照(甲種或綜合)及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除上述文件之外應含標單)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屏東市自由路272號),逾時送達或收件後補送資料概不受理;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證件及資格審查表」請一併寄回。
附加說明
***開標時間:民國106年9月20日上午9時為廠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擇期辦理評選及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納文件費(光碟片1張)或購圖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光碟片乙張)、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272號本局行政科出納(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並下載電子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工 本 費:必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張)新台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新台幣30元)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寄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地址:屏東市自由路272號)或上班時間內派專人送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行政科。
其他: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截、開標時間順延至次日依上班原訂時間。
廠商對本採購內容若有疑義、異議,請洽本局保健科涂芳儀小姐(電話08-7370002#151-15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涂芳儀小姐(電話08-7370002#151-15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