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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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擴1次,期間為12個月,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17萬2,000元整,機關得依照當年預算核定經費狀況,並按當年執行情形,再核予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二七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二七二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倘懸缺衛生所醫師到任,醫師到職日即終止該衛生所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資格:高屏地區區域級(含)以上醫院登記或設立證明(開業執照)之影本。
附加說明
*開標時間:民國115年4月10日上午9時30分為廠商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擇期辦理評選及議價(約)權。(第二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納文件費(光碟片1張)或購圖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光碟片乙張)、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272號本局行政科出納(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並下載電子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工 本 費:必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張)新台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寄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地址:屏東市自由路272號)或上班時間內派專人送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行政科。
其他: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截、開標時間順延至次日依上班原訂時間。
廠商對本採購內容若有疑義、異議,請洽本局企劃科凃芳儀小姐(電話08-7370002~12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企劃科凃芳儀小姐(電話08-7370002~1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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