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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hcwh@ksmail.mohw.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4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 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測試、教育訓練。
廠商資格摘要
(1)信用證明。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需完整登載營業項目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工查詢服務查詢(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classN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N=4)。
(4)其他:投標廠商之資格:經營儀器、精密儀器,或實驗室設備等製造、販賣或供應服務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品質管理課出納,繳納文件費(光碟片1張)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光碟片乙張)、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272號本中心品質管理課出納(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並下載電子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工 本 費:必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張)新台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新台幣30元)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寄達屏東縣檢驗中心(地址:屏東市自由路272號4樓)或上班時間內派專人送達屏東縣檢驗中心品質管理課。
其他: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如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截止投標、開標時間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及開標。
廠商對本採購內容若有疑義、異議,請洽本中心品質管理課陳文惠小姐(電話08-7370002~161)。
4.符合下列事項,給付契約價金總額。
(1)得標廠商以正式公文函送本中心。
(2)驗收程序合格後無待解決之事項。
(3)待立法院核定衛生福利部補助本中心預算額度並撥入本中心(依據中央補助款撥入本中心公文之日期及文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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