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C09 已決標公告

里港消防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服務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5/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嘉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30,059
原始預算
$ 8,059,003
底價金額
$ 7,930,05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3.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石邦呈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07
機關代碼 3.76.53.1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聯絡人 石邦呈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07
傳真號碼 (08)7651105
電子郵件信箱 pcshih@ptfir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59,00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本工程技術服務之採購金額(8,059,003元)內;或期間為各次擴充後三年;或數量項目為本招標文件及契約提及之服務。並得於決標後三年期限內辦理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件之「履約期限及違約金補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該證明文件,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之限定為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證明代之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分年編列預算需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延續性計畫,以後之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本案評審時間倘因故須改期時,於開標當日將現場告知出席廠商並電話通知符合資格審查之未到場廠商,請合格廠商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1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石邦呈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07
機關代碼
3.76.53.1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聯絡人
石邦呈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07
傳真號碼
(08)7651105
電子郵件信箱
pcshih@ptfir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59,00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本工程技術服務之採購金額(8,059,003元)內;或期間為各次擴充後三年;或數量項目為本招標文件及契約提及之服務。並得於決標後三年期限內辦理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件之「履約期限及違約金補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該證明文件,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之限定為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證明代之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分年編列預算需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延續性計畫,以後之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本案評審時間倘因故須改期時,於開標當日將現場告知出席廠商並電話通知符合資格審查之未到場廠商,請合格廠商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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