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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局有權得於116年12月31日前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項目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合計至多新臺幣770萬元整。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53 - 建構數位韌性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中程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備援中心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詳如本案規格及需求說明書(含規格審查表)等文件內容,各批次交貨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限相關營業項目者)及納稅證明文件等件(影本),供本局審查。
附加說明
■現場通訊購領:公告規定期間內,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網路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或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並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郵誤或本局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局概不負責。
■惟本案所需經費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倘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本局得依契約第16、17條辦理。
■本採購案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辨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採購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建構數位韌性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中程計畫(115年度)」、「115年度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115年度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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