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11-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不斷電系統汰換暨附屬機電工程採購案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4/10/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屏客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0
原始預算
$ 3,100,000
底價金額
$ 3,060,000
決標折數
94.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3.1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豐珠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18
機關代碼 3.76.53.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聯絡人 鍾豐珠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18
傳真號碼 (08)7651105
電子郵件信箱 sara193012@ptfir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7 09: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備援中心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53.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全部工作應於決標次日起 90 日曆天內完成,完成後由廠商書面函報本局申請驗收(以掛號收文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限相關營業項目者)及納稅證明文件等件(影本),供本局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安裝施工人員應具備資格與專業能力,並至少指派1名具乙級以上「室內配線技術士」執照之人員進駐現場,並應具備基本電力安全知識與緊急應變能力,確保本局相關設備於安裝及切換期間維持正常運轉。(詳如需求計畫書)
附加說明 ■現場通訊購領:公告規定期間內,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網路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或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並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郵誤或本局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局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0/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豐珠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18
機關代碼
3.76.53.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聯絡人
鍾豐珠
聯絡電話
(08)7662911#6018
傳真號碼
(08)7651105
電子郵件信箱
sara193012@ptfir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7 09: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備援中心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53.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全部工作應於決標次日起 90 日曆天內完成,完成後由廠商書面函報本局申請驗收(以掛號收文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限相關營業項目者)及納稅證明文件等件(影本),供本局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安裝施工人員應具備資格與專業能力,並至少指派1名具乙級以上「室內配線技術士」執照之人員進駐現場,並應具備基本電力安全知識與緊急應變能力,確保本局相關設備於安裝及切換期間維持正常運轉。(詳如需求計畫書)
附加說明
■現場通訊購領:公告規定期間內,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網路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或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並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郵誤或本局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局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0/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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