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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1月05日止,擴充項目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增購,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與契約價金合計至多新臺幣3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備援中心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6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應檢具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限相關營業項目者)及納稅證明文件等件(影本),供本局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通訊購領:公告規定期間內,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網路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或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或郵遞領標,並於來文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領標廠商如因郵資不足或未附回郵或郵誤或本局公文處理所需之必要程序等致投標延誤,本局概不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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