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YL278 招標中 (剩 6 天)

115年度嘉義縣轄內公有建築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嘉義縣政府 公告日:115/06/05 截止日:115/06/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6,997,291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6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公共工程科 王中達
聯絡電話 (05)3620123 #6516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公共工程科 王中達
聯絡電話 (05)3620123 #6516
傳真號碼 (05)3628410
電子郵件信箱 g946250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勞務採購含後續擴充項目後,勞務採購金額新臺幣 46,996,155元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6,997,291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惟保留增購之項目以本案原契約服務範圍內為限。保留增購之期間自決標至116年12月31日止,而保留增購後之契約金額以採購金額為上限,除後續擴充之給付費率和單價比照原契約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6,036,83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6039 - 108年度「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第二次公告)」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二樓發包中心科(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總售價 400元
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6 09:00
開標時間 115/06/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本案委託案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參與評選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之技師事務所(有效之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有效之開業證書),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二)證明文件: (1)技師(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或建築師(建築師事務需檢附)證書一份(影本)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一份(影本) (3)技師執業執照(技師事務所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或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一份(影本) (4)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請填妥並用印)。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一份。 (7)勞務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嘉義縣轄內 ※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倘廠商檢附之切結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應於切結書加蓋投標廠商印章,該部分規定無效(意即切結書以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即可,無須另行加蓋「投標廠商章」)。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6月4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71號函示(公開於該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投標廠商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就投標廠商聲明書蓋章之規定如有與該函示牴觸之部分,該部分無效。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2項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本府通知廠商應於15分鐘內到場辦理,仍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ppt://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一、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台灣銀行太保分行(戶名:嘉義縣政府押標金;帳號06703809414-6)。 二、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如註明受款人者,應以『嘉義縣政府』為受款人。 三、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投標須知如有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納稅之證明者,以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擇一檢附為原則,且應符合以下規定: 1、投標廠商屬公司商號或其他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投標廠商屬自然人或執行業務之事務所者,應檢附個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公共工程科 王中達
聯絡電話
(05)3620123 #6516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公共工程科 王中達
聯絡電話
(05)3620123 #6516
傳真號碼
(05)3628410
電子郵件信箱
g946250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勞務採購含後續擴充項目後,勞務採購金額新臺幣 46,996,155元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6,997,291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惟保留增購之項目以本案原契約服務範圍內為限。保留增購之期間自決標至116年12月31日止,而保留增購後之契約金額以採購金額為上限,除後續擴充之給付費率和單價比照原契約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6,036,83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6039 - 108年度「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第二次公告)」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二樓發包中心科(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總售價
400元
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6 09:00
開標時間
115/06/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本案委託案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參與評選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之技師事務所(有效之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有效之開業證書),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二)證明文件: (1)技師(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或建築師(建築師事務需檢附)證書一份(影本)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一份(影本) (3)技師執業執照(技師事務所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或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一份(影本) (4)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請填妥並用印)。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一份。 (7)勞務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嘉義縣轄內 ※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倘廠商檢附之切結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應於切結書加蓋投標廠商印章,該部分規定無效(意即切結書以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即可,無須另行加蓋「投標廠商章」)。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6月4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71號函示(公開於該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投標廠商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就投標廠商聲明書蓋章之規定如有與該函示牴觸之部分,該部分無效。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2項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本府通知廠商應於15分鐘內到場辦理,仍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ppt://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一、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台灣銀行太保分行(戶名:嘉義縣政府押標金;帳號06703809414-6)。 二、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如註明受款人者,應以『嘉義縣政府』為受款人。 三、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投標須知如有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納稅之證明者,以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擇一檢附為原則,且應符合以下規定: 1、投標廠商屬公司商號或其他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投標廠商屬自然人或執行業務之事務所者,應檢附個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6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嘉義縣東石、六腳、新港、溪口、大林、梅山等6鄉鎮水利(含排水及相關附屬設施)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1)
嘉義縣政府 115/06/17
勞務類 $ 19,654,085
嘉義縣民雄鄉嘉105線2K+400~3K+800段道路拓寬工程可行性研究
嘉義縣政府 115/06/12
勞務類 $ 2,000,000
115至116年度朴子溪河口重要濕地(國家級)基礎調查計畫
嘉義縣政府 115/06/11
勞務類 $ 3,000,000
嘉義縣政府115-116年度「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地方服務團」委託專業服務案
嘉義縣政府 115/06/08
勞務類 $ 12,000,000
Danas-H-01-08-5-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嘉義縣轄內布袋第三漁港港區災後疏浚工程
嘉義縣政府 115/06/17
工程類 $ 22,925,900
115年度縣治周邊公園廣場綠地景觀改善工程
嘉義縣政府 115/06/17
工程類 $ 6,352,421
布袋鎮過溝社區外圍排水路改善工程
嘉義縣政府 115/06/17
工程類 $ 2,459,000
大埔鄉西興村農嘉大041坑溝治理工程
嘉義縣政府 115/06/17
工程類 $ 3,005,000
「第三屆高齡健康產業博覽會」規劃、設計及佈置委託專業服務案
花蓮縣政府 115/06/18
勞務類 $ 6,000,000
115-116年節電推廣及行銷活動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勞務類 $ 13,125,000
2026新響之夜委託專業服務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115/06/18
勞務類 $ 3,800,000
115年宜蘭縣水污染總量管制推動及追蹤計畫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18
勞務類 $ 2,840,000
「115學年度原住民族小學教材研發計畫」勞務採購案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15/06/18
勞務類 $ 8,645,000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第二屆亞洲帕拉林匹克委員會(APC)女性運動研討會住宿案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115/06/18
勞務類 $ 0
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北段(四城~宜蘭新站)土建、軌道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鐵道局 115/06/18
勞務類 $ 1,011,775,491
115年度陸港澳地區觀光推廣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115/06/18
勞務類 $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