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JF134C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嘉義縣政府 決標日:110/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014,908
原始預算
$ 8,242,264
底價金額
$ 8,014,90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5)362037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goodlive520@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JF134C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8,242,264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2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者),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代為公告事項: 1.服務費用最高採個案單一費率:7.173%計算。 2.未避免廠商違約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工作,造成本府預算流失,本標案以本縣鄉、鎮、市區域劃分為兩區,第1區(第1標)範圍包括:嘉義縣鹿草鄉、義竹鄉、布袋鎮、東石鄉、朴子市、水上鄉等6鄉(市)鎮及甲方指定地點; 第2區(第2標)範圍包括:嘉義縣溪口鄉、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六腳鄉及太保市等6鄉(鎮)市及甲方指定地點。 3.投標須知第六、第七兩點之金額為兩標合計金額,各占百分之五十。 4.俟預算通過後始生效,唯單項預算已確定者不在此限。 5.每一廠商只能承攬一標,優勝廠商由第1名起依序進行議價,第1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議價成立,則第2名對餘下另一標進行議價,若第1名廠商議價不成立,則第2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優勝廠商依名次順序及此方式進行議價至兩標均完成議價,若有無法完成議價部分則再另行招標。 6.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第1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予第2標或調整第2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的予第1標,廠商(乙方)不得拒絕。 兩標依得標廠商分別簽約、履約及驗收。 履約期限: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期間委託案件總金額已接近工程總預算金額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結束委託設計關係,另案辦理發包;監造履約期間則至甲方委託乙方監造之工程最終案件驗收結案為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第一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4,121,132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第二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4,121,132元
fetched_at 2021-03-12T02:28:04+08:00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傳真號碼 (05)3620376
電子郵件信箱 goodlive520@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23 09:00
開標時間 110/03/23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者),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代為公告事項: 1.服務費用最高採個案單一費率:7.173%計算。 2.未避免廠商違約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工作,造成本府預算流失,本標案以本縣鄉、鎮、市區域劃分為兩區,第1區(第1標)範圍包括:嘉義縣鹿草鄉、義竹鄉、布袋鎮、東石鄉、朴子市、水上鄉等6鄉(市)鎮及甲方指定地點; 第2區(第2標)範圍包括:嘉義縣溪口鄉、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六腳鄉及太保市等6鄉(鎮)市及甲方指定地點。 3.投標須知第六、第七兩點之金額為兩標合計金額,各占百分之五十。 4.俟預算通過後始生效,唯單項預算已確定者不在此限。 5.每一廠商只能承攬一標,優勝廠商由第1名起依序進行議價,第1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議價成立,則第2名對餘下另一標進行議價,若第1名廠商議價不成立,則第2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優勝廠商依名次順序及此方式進行議價至兩標均完成議價,若有無法完成議價部分則再另行招標。 6.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第1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予第2標或調整第2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的予第1標,廠商(乙方)不得拒絕。 兩標依得標廠商分別簽約、履約及驗收。 履約期限: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期間委託案件總金額已接近工程總預算金額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結束委託設計關係,另案辦理發包;監造履約期間則至甲方委託乙方監造之工程最終案件驗收結案為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23 09:00
開標日期 110/03/23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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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5)362037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goodlive520@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JF134C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8,242,264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3/1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2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者),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代為公告事項: 1.服務費用最高採個案單一費率:7.173%計算。 2.未避免廠商違約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工作,造成本府預算流失,本標案以本縣鄉、鎮、市區域劃分為兩區,第1區(第1標)範圍包括:嘉義縣鹿草鄉、義竹鄉、布袋鎮、東石鄉、朴子市、水上鄉等6鄉(市)鎮及甲方指定地點; 第2區(第2標)範圍包括:嘉義縣溪口鄉、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六腳鄉及太保市等6鄉(鎮)市及甲方指定地點。 3.投標須知第六、第七兩點之金額為兩標合計金額,各占百分之五十。 4.俟預算通過後始生效,唯單項預算已確定者不在此限。 5.每一廠商只能承攬一標,優勝廠商由第1名起依序進行議價,第1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議價成立,則第2名對餘下另一標進行議價,若第1名廠商議價不成立,則第2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優勝廠商依名次順序及此方式進行議價至兩標均完成議價,若有無法完成議價部分則再另行招標。 6.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第1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予第2標或調整第2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的予第1標,廠商(乙方)不得拒絕。 兩標依得標廠商分別簽約、履約及驗收。 履約期限: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期間委託案件總金額已接近工程總預算金額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結束委託設計關係,另案辦理發包;監造履約期間則至甲方委託乙方監造之工程最終案件驗收結案為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第一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4,121,132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第二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4,121,132元
fetched_at
2021-03-12T02:28:04+08:00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地政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重劃科 張愷桓
聯絡電話
(05)3620123分機8693
傳真號碼
(05)3620376
電子郵件信箱
goodlive520@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23 09:00
開標時間
110/03/23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者),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代為公告事項: 1.服務費用最高採個案單一費率:7.173%計算。 2.未避免廠商違約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工作,造成本府預算流失,本標案以本縣鄉、鎮、市區域劃分為兩區,第1區(第1標)範圍包括:嘉義縣鹿草鄉、義竹鄉、布袋鎮、東石鄉、朴子市、水上鄉等6鄉(市)鎮及甲方指定地點; 第2區(第2標)範圍包括:嘉義縣溪口鄉、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六腳鄉及太保市等6鄉(鎮)市及甲方指定地點。 3.投標須知第六、第七兩點之金額為兩標合計金額,各占百分之五十。 4.俟預算通過後始生效,唯單項預算已確定者不在此限。 5.每一廠商只能承攬一標,優勝廠商由第1名起依序進行議價,第1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議價成立,則第2名對餘下另一標進行議價,若第1名廠商議價不成立,則第2名廠商可選擇任一標進行議價(一經選定則不得更改,否則以棄權論喪失議價資格,議價不成立不得要求對另一標進行議價),優勝廠商依名次順序及此方式進行議價至兩標均完成議價,若有無法完成議價部分則再另行招標。 6.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第1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予第2標或調整第2標地點之勘測設計標的予第1標,廠商(乙方)不得拒絕。 兩標依得標廠商分別簽約、履約及驗收。 履約期限:工程設計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1年或年度經費用罄止,但履約期間委託案件總金額已接近工程總預算金額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結束委託設計關係,另案辦理發包;監造履約期間則至甲方委託乙方監造之工程最終案件驗收結案為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23 09:00
開標日期
110/03/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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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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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農路之整修、農水路維護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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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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