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YH654C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一、二、三區)

嘉義縣政府 決標日:109/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5,820,000
原始預算
$ 47,550,000
底價金額
$ 46,280,000
決標折數
99.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黃品憲
聯絡電話 (05)3622712#6215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黃品憲
聯絡電話 (05)3622712#6215
傳真號碼 (05)3622970
電子郵件信箱 e112312789@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各區擴充期間及擴充金額說明如下: 一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2,2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8 09:00
開標時間 109/1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依法登記執業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環保相關企業社或公司等,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各區擴充期間及擴充金額說明如下: 一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2,2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二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7,6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三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7,6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ppt://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評選日期.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2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17,65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三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黃品憲
聯絡電話
(05)3622712#6215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黃品憲
聯絡電話
(05)3622712#6215
傳真號碼
(05)3622970
電子郵件信箱
e112312789@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各區擴充期間及擴充金額說明如下: 一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2,2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8 09:00
開標時間
109/1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依法登記執業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環保相關企業社或公司等,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各區擴充期間及擴充金額說明如下: 一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2,2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750,000元整。 二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7,6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三區: 1.第一期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2.第二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17,650,000元整。 3.如第二期經費用罄後才啟用第三期擴充,第三期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2,350,000元整。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ppt://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評選日期.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2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17,65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0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三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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