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A239C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原住民部落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嘉義縣政府 決標日:106/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沈明信土木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8,100
原始預算
$ 3,157,648
底價金額
$ 2,928,1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原住民行政科-黃安德
聯絡電話 (05)3620123#422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原住民行政科-黃安德
聯絡電話 (05)3620123#422
傳真號碼 (05)3622885
電子郵件信箱 ander@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57,6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保留依原決標費率於2,526,118 元內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2,526,118 元,期間計一年,後續擴充條件為以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1,403,399元
補助機關_2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_2 1,754,24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一年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為土木技師、水利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或水保技師等)。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納稅證明資料。 (4)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5)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6) 執業執照有效日期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本契約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一年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建設處發包中心科。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評選日期.地點 詳招標文件。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原住民行政科-黃安德
聯絡電話
(05)3620123#422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原住民行政科-黃安德
聯絡電話
(05)3620123#422
傳真號碼
(05)3622885
電子郵件信箱
ander@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57,6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保留依原決標費率於2,526,118 元內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2,526,118 元,期間計一年,後續擴充條件為以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1,403,399元
補助機關_2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_2
1,754,24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阿里山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一年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為土木技師、水利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或水保技師等)。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納稅證明資料。 (4)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5)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6) 執業執照有效日期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本契約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一年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建設處發包中心科。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評選日期.地點
詳招標文件。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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