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YE621C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第一、二區)

嘉義縣政府 決標日:105/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農工商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80,000
原始預算
$ 26,500,000
底價金額
$ 12,0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5)3622712#606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5)3622712#606
傳真號碼 (05)3622970
電子郵件信箱 jiahao@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採購金額3,000萬,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3 09: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依法登記執業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環保相關企業社或公司等,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採購金額3,000萬,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保留後續擴充條件者,須由招標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載明;未於招標公告載明者,本款不適用);工程預算明細表所列單價已含運費等相關所需費用,故不另計價。 (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機關若因業務需要,可於契約期滿前,如廠商依契約規範履約且無履約爭議情事發生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 2.後續擴充期間以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為限,辦理議價之預算金額以新台幣2,650萬元為上限,若預算未及核定或刪除部分或全部時,機關得保有停止或終止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及工作說明書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 3.另原契約後續擴充350萬元依議價後之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4.上述之後續擴充各事項,機關保有最終決定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
預估數量 2
單位
截標時間 105/12/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5)3622712#606
機關代碼
3.76.50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人
道路養護科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5)3622712#606
傳真號碼
(05)3622970
電子郵件信箱
jiahao@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採購金額3,000萬,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3 09: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依法登記執業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環保相關企業社或公司等,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採購金額3,000萬,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保留後續擴充條件者,須由招標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載明;未於招標公告載明者,本款不適用);工程預算明細表所列單價已含運費等相關所需費用,故不另計價。 (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機關若因業務需要,可於契約期滿前,如廠商依契約規範履約且無履約爭議情事發生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 2.後續擴充期間以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為限,辦理議價之預算金額以新台幣2,650萬元為上限,若預算未及核定或刪除部分或全部時,機關得保有停止或終止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及工作說明書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 3.另原契約後續擴充350萬元依議價後之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4.上述之後續擴充各事項,機關保有最終決定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嘉義縣路容環境清潔維護
預估數量
2
單位
截標時間
105/12/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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