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光明二街1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flps@mail.c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日期自108年8月30日~109年6月30日(扣除用餐日數和實際用餐日數為準)供餐人數67餐,金額為236,376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光明二街191號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光明二街1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審查表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擇一即可 (如下列)—不看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一)經濟部登記資料—上網下載,蓋上廠商店章及負責人印章
二(二)縣市政府登記資料—上網下載,蓋上廠商店章及負責人印章
三、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
五、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營養師證書、聘書
八、冷藏車行車執照或租用證明
九、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產品責任保險
十、 切結書
十一、電子領標/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108學年度午餐食材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