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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同仁24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含)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投標須知規定文件代之。)
(四)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非分段開標。
2.開標時間:109年11月16日上午9時30分進行文件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於同天109年1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起,進行評審簡報。
3.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內容: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內容,應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服務範圍及項目研擬。
4.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9年11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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