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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中正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中正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營業項目需包含以下項目其中之一:
餐盒食品業、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午餐團膳(食品(材)製造或供應)供應商相關。)
附加說明
應檢附證件: 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請與服務企劃書分開裝 訂)
(1)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1.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及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3.相關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 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嘉義縣中埔國小午餐策略聯盟110學年度下學期午餐團膳聯合財物採購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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