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6 已決標公告

2018台灣燈會競賽花燈展示台座規劃設計、施作、電力配線安裝、維護暨燈會期間燈具修護及燈會結束後清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傑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5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7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0.97.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琇瑜
聯絡電話 (05)3752004#203
機關代碼 3.76.50.97.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聯絡人 李琇瑜
聯絡電話 (05)3752004#203
傳真號碼 (05)3751406
電子郵件信箱 ltes@mail.c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上限為107年3月31日前,以本採購之標餘款做為擴充金額之上限(後續擴充單價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0/18
原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09:00
開標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3.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包含: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或木材及金屬之加工及木作等。(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或具有履約此案能力之殷實廠商可承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六)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4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七)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97.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琇瑜
聯絡電話
(05)3752004#203
機關代碼
3.76.50.97.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聯絡人
李琇瑜
聯絡電話
(05)3752004#203
傳真號碼
(05)3751406
電子郵件信箱
ltes@mail.c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上限為107年3月31日前,以本採購之標餘款做為擴充金額之上限(後續擴充單價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0/18
原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09:00
開標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03.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包含: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或木材及金屬之加工及木作等。(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或具有履約此案能力之殷實廠商可承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六)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4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七)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