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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108年8月30日至109年6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需具有經濟部頒布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F10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檢附證件:
1.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濟部頒布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F101【農、畜、水產品批發業】即可。
3.營業納税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代之。)
4.信用良好之公司,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証影本壹份
7.檢附蔬果農藥殘毒檢驗報告單及人員受訓證書。
8.具備合格營養師及聘書證明。
9.具備有冷凍冷藏設備。(檢附證明)
10.自備冷藏車。(須為有效期限內證明或裝置證明)
11.曾供應機關或學校食材。(提出供應學校及年度證明。例如「合約」)
12.投保今年產品責任險證明。
13.押標金繳納證明。
14.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