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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程1學年,期間為109年8月30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所需擴充經費共計為新臺幣525萬4000元整,本案後續擴充部分,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經評審為優良者,得續約一學年至110年6月30日止,若優良廠商不足3家時,續約食材單價以下學期辦理招標時優先以決標金額為簽約依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西林里中正路423號
履約期限
108/06/29~109/06/30;後續擴充~110/6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檢附證件(依順序裝訂)一式一份:
1.供應廠商應檢附證件審查表。
2.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執照、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其他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營業納税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代之)。
5.信用良好之公司,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証影本或同業合作社登記證影本壹份。
8.押標金繳納證明。
9.切結書。
10.企劃書五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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