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28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租用學生交通車

嘉義縣立大吉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南杰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6,400
原始預算
$ 2,768,500
底價金額
$ 2,655,500
決標折數
97.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立大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0.96.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佩祺
聯絡電話 (05)2211651#16
機關代碼 3.76.50.96.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崎村內埔仔2之1號
聯絡人 莊佩祺
聯絡電話 (05)2211651#16
傳真號碼 (05)2206895
電子郵件信箱 djjh@mail.c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1樓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大崎村內埔仔2之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每輛車每天載送通勤學生上學和放學,合計為1車次。 2.廠商得於車輛租賃投標清單填列主要車輛及備用車輛,但需為15年內合法營業用大型遊覽車(計算出廠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止)。 3.廠商提供之車輛應具有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用大客車行車執照。 4.廠商提供之大客車駕駛人須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需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審驗合格者。 5.各項目(平時上課日、週六、寒假課輔、暑假課輔)若有需要時,得依實際搭車情況,進行調整增減車輛和車次或路線。 6.交通車抵達學校上、下車時,車頭統一朝西邊(高速公路)方向,讓學生靠學校側之車門上下車,且交通車不得在大門前連鎖磚迴轉,以維護學生安全。若違反本項規定,該車次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0元整。 7.每輛交通車必須放置有「校名」和「車別」之標示牌,字體大小必需易於辨視,材質不拘,惟尺寸至少為A3紙張之大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立大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96.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佩祺
聯絡電話
(05)2211651#16
機關代碼
3.76.50.96.2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崎村內埔仔2之1號
聯絡人
莊佩祺
聯絡電話
(05)2211651#16
傳真號碼
(05)2206895
電子郵件信箱
djjh@mail.c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1樓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大崎村內埔仔2之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每輛車每天載送通勤學生上學和放學,合計為1車次。 2.廠商得於車輛租賃投標清單填列主要車輛及備用車輛,但需為15年內合法營業用大型遊覽車(計算出廠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止)。 3.廠商提供之車輛應具有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用大客車行車執照。 4.廠商提供之大客車駕駛人須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需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審驗合格者。 5.各項目(平時上課日、週六、寒假課輔、暑假課輔)若有需要時,得依實際搭車情況,進行調整增減車輛和車次或路線。 6.交通車抵達學校上、下車時,車頭統一朝西邊(高速公路)方向,讓學生靠學校側之車門上下車,且交通車不得在大門前連鎖磚迴轉,以維護學生安全。若違反本項規定,該車次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0元整。 7.每輛交通車必須放置有「校名」和「車別」之標示牌,字體大小必需易於辨視,材質不拘,惟尺寸至少為A3紙張之大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立大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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