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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電子領標/押標金繳納憑據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六)、合法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或公司、行號,並領有■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1.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由廠商提出企劃書及報價供需求單位擇符合需要通知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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