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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晚自習及雙週六輔導課午餐食材費用,應比照廠商得標金額辦理,由廠商當日配送到校,不得異議,用餐人數由校方另行通知。如遇重大節日需加菜時,加菜金由校方與廠商另行協議。(午餐精進計畫補助每人19元不納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4嘉義縣義竹鄉岸腳村59-2號
履約期限
自113年08月01日起至民國114年07月31日止 (依實際上課日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學校午餐食材聯合採購特殊規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2.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檢附蔬果農藥殘毒檢驗報告單及人員受訓證書
6.具備合格營養師及聘書證明
7.自備冷藏車(須為有效期限內證明或裝置證明)
8.切結書
9.財物綜合保險雇主責任險其他:產品責任險2000萬以上
10.其他資格證明:(1)畜產類(電動屠宰證明)(2) 蔬果類(農藥
殘留檢驗合格證明、非基因改造產品)3.水產品及加工食品類,
加工食品類如無上述證明得以合格工廠產製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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