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0.7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50.71 |
|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機關地址 | 613嘉義縣 朴子市 竹圍里26鄰四維路一段551號 |
| 聯絡人 | 工務課:陳佳宏 |
| 聯絡電話 | (05) 3795102 #604 |
| 傳真號碼 | (05) 3708354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01/16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114A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1.2 |
| 補助機關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補助金額 | 273,621元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嘉義縣-朴子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公告案號(11114A)之工程採購契約採用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範本(111.4.29版),本案第一次契約變更自行訂定工程變更議定書格式。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6641353 |
| 廠商名稱 | 宗原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綜乙Q字第A07807-000號 |
| 廠商地址 | 652 雲林縣 水林鄉 欍埔村欍埔路62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936) 282089 |
| 決標金額 | 255,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03/21 - 113/04/2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生活道路及周邊人本環境改善計畫一、二期-(工區B、C、F)(第2次變更設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宗原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65,393元 |
| 底價金額 | 26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55,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01/1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04/15 |
| 契約編號 | 111嘉朴市工合字第14號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55,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0.7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附加說明 | (一) 公告之底價、總決標金額除係本次變更設計新增工項部分、召開議價會議議定價格部分,亦包含包商利潤及管理費及營業稅。 (二) 本次變更設計完整內容為﹕ 1. 新增工項增加金額:255,000元。 2. 原契約項目增加金額:0元。 3. 原契約項目減少金額:241,341元。 4. 契約變更後議定書之淨增金額:13,659元。 5. 原契約價金(第1次變更設計):14,086,605元。 6. 本次變更後契約價金(第2次變更設計):14,100,264元。 7. 本案工期展延20曆天(本所112年12月7日工程變更設計請示單)。 (三) 履約起訖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本契約規定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