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8 已決標公告

太保市立禮儀廳設施新建工程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決標日:114/0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江林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000,000
原始預算
$ 148,481,700
底價金額
$ 14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7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卜丞主任
聯絡電話 (05)3711106#210
機關代碼 3.76.50.7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聯絡人 高卜丞主任
聯絡電話 (05)3711106#210
傳真號碼 (05)3713106
電子郵件信箱 gnt31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041,60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保留增購之項目: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 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開工日至使用執照取得日止。 3. 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億4,848萬1,7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0元,本所開立繳款單至農會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二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8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未檢附以下證明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1)資格標: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價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標單)正本。 ■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試算表光碟(1,000萬元以上工程案件)。 3. 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未檢附以下投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請注意抬頭,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目前尚未取得建照,預計114年3月底取得,廠商投標標價應考量可能造成之成本增減,本所不另補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卜丞主任
聯絡電話
(05)3711106#210
機關代碼
3.76.50.7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聯絡人
高卜丞主任
聯絡電話
(05)3711106#210
傳真號碼
(05)3713106
電子郵件信箱
gnt31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041,602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保留增購之項目: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 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開工日至使用執照取得日止。 3. 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億4,848萬1,7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0元,本所開立繳款單至農會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二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8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未檢附以下證明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1)資格標: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價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標單)正本。 ■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試算表光碟(1,000萬元以上工程案件)。 3. 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未檢附以下投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請注意抬頭,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目前尚未取得建照,預計114年3月底取得,廠商投標標價應考量可能造成之成本增減,本所不另補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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