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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工程若簽約後一年內有後續擴充在本工程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辦理後續擴充時,原有契約工程項目之增減,得依契約工程項目之單價辦理,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項目:依原有採購項目。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2,04萬3,468元整。擴充期間: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本所開立繳款單至農會繳款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二樓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合格執業中之電器承裝、修護等相關廠商,且具有下列證件
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明(執照)
b.電器承裝業或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當年度加入工業或
商業團體證明文件)
c.經濟部商業司之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5)切結書1。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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