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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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本所開立繳款單至農會繳款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二樓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資格:須為政府立案之公司、大專院校、法人、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2.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資格證明文件,應具備下列其中之一:
(一)公司或行號: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為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如檢具營利事業登記證,則為無效標)
(註: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大專院校證明文件:請提出校方同意辦理本計畫之證明文件。
(三)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其餘參照投標須知64條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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