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
電子郵件信箱
qe2614835@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
履約期限
全案自簽約之日起400日曆天完成(第1階段100日曆天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有資訊業之公司行號,應於投標時提供下列文件供審查: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取: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1樓總收發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領取: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縣限時掛號為例約須3-5日)寄達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 總務收(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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