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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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樂野村2鄰69號
付款方式
於辦公時間內持現金領購或郵購,標單每件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樂野村2鄰6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1年,監造履約期間至甲方委託以方監造之工程驗收結案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具有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科別為土木、結構、大地或水保),並檢附執業執照有效日期證明文件。
工程顧問公司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月以內)。
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科別需為土木、結構、大地或水保)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營業範圍列有土木、結構、大地或水保工程)。
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月以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自領或通訊購買:至公告日期截止日,再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向本所服務台繳納文件費或構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者應自備下列資料及事項:
(1)投標書工本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阿里山鄉公所
(2)回郵郵資:80元
(3)回件大型信封:33*23cm以上(住址和郵票請自行填寫黏貼)。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行政課。
請著名購領招標工程名稱(因郵件不便,廠商自行估計件來回時間,逾期不於受理)
3.採電子領標:公告期間內逕自網站內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辦公時間內持現金領購或郵購,標單每件300元整。
【其他】:
一、開標時先審核證件,不合格者標單以廢標論。
餘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規格說明書、合約草稿及標單、如有疑問者得於規定辦公室上班時間治本所行政課洽詢或來電詢問。
二、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埸者,視同放棄。
三、決標日即為訂約日,決標後15日內完成合約本。
四、服務建議書及評比標準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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